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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8.08.07 16:36:0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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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3月13日浙江舟山“和邦化学”第一次污染事件到现在将近5个月的时间里,又接二连三的出现污染事故,网上和民间出现对“和邦”的强烈反对声音,并要求政府出来监督和说话,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充耳不闻,在媒体上不见有只言片语。

于是,一些环保人士只好求助市外媒体。

4月23日,《凤凰周刊》记者来舟山对和邦化工污染事件采访,受政府宣传部门拦截,在定海全程“陪同”,记者曾对笔者私下说不管如何,此事是要报道的。但后来终究不见文字,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记者半途而废,尽管我了解些内情的,但暂不便在本博相告。

719,省政协机关报《联谊报》头版发表了“从和邦有害气体泄漏处理看信息公开重要性”第一次邦污染事件在媒体公开曝光,但我们却看不到《联谊报》那一天的电子版,以及作者个人博客上也见不到,想必报社与作者受到体制内的强大压力,非此不能解释其原因。

7月30日中国青年报发表《为了不容亵渎的美》一文,报道了定海十年前旧城改造的失误与和邦污染引发的事件。次日,舟山网论坛上唯一的一条有关和邦问题的讨论专贴被删除,从此在当地任何公开媒体讯息上不见“和邦”二字,“和邦”成为官方敏感的禁忌字眼。

是觉得在媒体公开澄清事实真相不必要吗?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,政府应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,做到“民之所需我之所供”。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对广大民众所需的信息及时公开都是一个责任政府所必须要做的,特别是环境污染这样一个涉及每个公民利益问题,更是如此。信息的公开能止住不实的传言、传达理性的声音、披露人们都想了解的真相,还能起到缓和矛盾、平息怨气的作用。

问题恰恰是,舟山当地政府,对和邦污染的信息进行了彻底的封锁,如果这样一个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信息不予公开,连网络论坛对和邦问题都一律不能讨论,不仅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有关法律条款,而且对宪法框架下的言论自由都是无情的扼杀,是属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蔑视与侵犯。

在舟山,已经发生过多起污染纠纷事件。试想,在强大的政府机器面前,每一个群体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容易的事情。中国人对待政府有天生的惧怕心理,不到万不得已,断然不会揭竿而起。如果老百姓一而再看不到希望,或者听不到公开的能安抚民心的声音,一旦采取了或有了“上梁山”的做法或心态,那都是当地执政者的失败!一如“瓮安事件”,这才是为官者深刻反思的。

最高执政者一直强调,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一直是各级政府执政的根基。如果借以“稳定大局”为名,不从公众的角度,客观的角度,把污染事件的真相报道出来,甚至用网络封锁论坛正常言论,拒绝主流民意,政府的公信力就荡然无存,恰恰是自己成了不稳定的制造者。如此,从和邦污染事件中民众与地方政府的紧张关系看,显然主要是地方政治长期的非常态造成的,既不存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,又不存在民众舆论的有效制衡,这就容易使舟山沦为土围子,就如当年古城拆毁事件中,面对全国媒体的反对声仍一意孤行一样,最终历史会作出审判。

毛领袖自已说过,让人说话,天塌不下来。一个正常的社会,应该有不同的声音,甚至是杂音。如果这声音缺乏理性,自然不会有人理睬;如果硬要压制理性的声音,消灭不同的声音,甚至不想有声音——不许讲和邦,那就把舟山变成坟场好了。

我们什么时候能听到舟山政府公布“和邦污染”的事实真相?或者说,有希望吗?借用《等待戈多》中永远等不到希望的主人公一句话:希望迟迟不来,苦死了等待人。

链接
“和邦化学”气体泄漏事件 
 拯救我们的生存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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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 hlywjp  评论() |  人气() | 引用()  | 推荐 | 问题日志 | 收藏到网摘 | 返回首页